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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丰县的大街小巷, 已经感受到浓浓的年味, 春节进入倒计时最后几天, 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即将进入实施的关键时期。 为全面落实 《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特别是做到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 烟花爆竹“零燃放”。 今天下午, 我县举行“查禁烟花爆竹‘零点行动’”誓师大会。 确保我县禁放工作顺利开展。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杨锐出席会议。 ↓ ↓ ↓ 会上宣读了“查禁烟花爆竹‘零点行动’方案”,对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行动进行了部署。 为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我县从各单位抽调500名工作人员,进驻禁放区域内的100个执勤点值守,在“除夕”“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间段进行重点巡察,全面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实现“零点零燃放”的查禁烟花爆竹“零点行动”。 会议指出,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大气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 春节即将来临,禁放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要聚焦重点时间段,确保禁放区域“零点零燃放”; 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开展高频率、大密度、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引导工作,再次掀起全民参与的宣传热潮; 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进行曝光; 各部门要加强联动、从严督导检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平安、和谐的城市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1月16日中午11时许,丰县栖凤园小区夏某为庆祝结婚喜事,在小区楼下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对夏某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1月19号下午,丰县中阳里派出所民警在凤鸣金街附近巡逻时,听到有燃放爆竹的声音。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凤鸣金街体育公园附近发现了正在燃放爆竹的宋某,民警将其带到中阳里派出所配合调查。鉴于宋某认错态度良好,并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他自己也作出了深刻反省。 再次提醒大家: “禁燃令”不是一纸空文,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也不是闹着玩的。 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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