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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rmei 于 2020-1-11 10:35 编辑
烟花绚烂华丽 爆竹热闹喜庆 俨然成为逢年过节的必需品
但是你知道吗 自2020年1月1日起
私自运输、储存、贩卖烟花爆竹
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在南环路南帝豪大酒店东约50米,徐州卓越汽车维修店内,查获嫌疑人葛某违规存放在卧室的百余件烟花爆竹。 点击观看视频
在现场看到,在存放烟花爆竹的房间里,床前小太阳取暖器还在通电运行,数十枚烟头随意扔弃在床前。电线插座凌乱不堪,安全危害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三十条之规定,违规存放烟花爆竹。涉嫌非法运输及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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