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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丰县交警曝光一批 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 请以下驾驶证持有人 携带身份证尽快 到交警部门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




最后提醒各位驾驶员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 请赶紧去换! 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令第139号):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及事故的,不需要审验。凡被记分且不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服务站、第一分所、第二分所、各县车管所办理审验。 逾期不审验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逾期未审验”。逾期一年以上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再超过两年仍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状态变为“注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五佰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被注销仍驾驶机动车的,将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丰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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