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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下“真功夫”,担当民营经济的护航手。
在丰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南通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南通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丰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4247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南通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迟迟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 之后,经申请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该案的李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南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网络查控,但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保险起见,承办法官对该公司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之后,又相继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李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股权等详细信息,试图寻找执行突破口。功夫不负苦心人,李法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财产的蛛丝马迹:南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另外一债务纠纷的债权人。根据线索,李法官迅速将该公司所拥有的债权进行了查封。此后,万般躲避但又多方受挫的被执行人公司终于坐不住了,主动派出律师来到丰县法院希望与申请人公司协商。在李法官的协调下,双方经过多次商谈,最终达成还款协议。被执行人南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所欠货款一次性付清,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细致入微,巧妙执行,用真招实招,有效的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注:文中图片源自网络)
来源: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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