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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推进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文明办拟定了《丰县文明15条》(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关注“丰县发布”微信公众号,留言提出意见。 4.电话:68912623。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您的参与!
丰县文明办 2019年8月28日 丰县文明15条
1.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 2. 不争吵谩骂,不恶语伤人; 3. 不占道经营,不乱摆摊点; 4. 不乱停乱放,不占压盲道; 5. 不乱拉乱挂,不乱涂乱画; 6. 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7. 不乱扔杂物,不车窗抛物; 8. 不乱搭乱建,不毁绿种菜; 9. 不躺卧公共座椅,不破坏公共设施; 10. 车让人,人快走; 11. 不闯红灯,不逆行; 12. 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13. 遛狗要牵绳,粪便要清理; 14. 经营要诚信,门前要三包; 15. 公共场所要排队,1米线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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