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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讨论,就目前的事情进展来说,我个人对这件事有以下看法,不同意见可以讨论,但请不要问候本人亲属,谢谢。
一、李秀娟发出绝笔信的目的,她发绝笔信不是为了离开人世,而是以此为手段来要挟当地党委政府和执法机关,达到自己的目的,说直白点,就是想借这个绝笔信把她女儿受伤这个事情在网上炒火,让有关部门迫于网络舆论的压力将她要求的36万赔偿金(或者更多)迅速赔付到位。至于这个钱是政府出还是学校出还是信里面所说另外两个学生的家庭出,这不是李秀娟关心的。这点从绝笔信是有人幕后设计,包括在老师的支持签名上作假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来。
二、李秀娟反映在派出所被警察殴打一事,目前当地调查组不是已经介入调查了吗?这点大家静候调查结果就是,如果有警察在询问时的打人行为,毫无疑问应该追究当事警察的责任;如果是在传唤(强制传唤)的过程中,因为李秀娟反抗造成的,那么警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李秀娟女儿受伤处理一事,从去年事发(2018年3月12日)到现在,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到哪一家人民法院递交过诉讼状?没有,李秀娟只是在当地学校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走上了信访的渠道,并且是直接到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进行缠访。为什么不起诉?我个人估计是律师不接她的诉状,因为这个官司打不赢啊,因为证据对她家庭不利啊(从目前公布出来的细节看)。她个人认为打了官司也打不到索要赔偿的目的,所以走上了信访的道路,但是国家信访局第一时间已经明确告知其所反映的事情不在信访范围内,应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的情况下,李秀娟仍然要多次进京上访。由此而引发了李秀娟被拘留一案。
四、李秀娟被拘留的案件,我个人认为案情是明了的,也应该执行。至于其反映被警察办案期间殴打一事,我在第二点已经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就不再表述,警察是否殴打李秀娟和李秀娟是否应该被拘留这两件事情根本不相冲突。
五、广大网友都说李秀娟进京信访是正确的,还支持她,我对于这种言论只能呵呵了。前面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是一个民事案件,信访部门不会也不能受理,只能通过调解或者诉讼途径解决。当地学校已经调解过多次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有网友也许要说教育局和政府是干什么吃的,这么个事情都调解不好,让李秀娟继续信访。大家是不是对“调解”这个词语的理解有什么偏差?调解的基础就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一方不同意,难道调解的组织方还能强迫对方答应???调解不是法院的审判,更不能代替审判。大家现在都说应该站在李秀娟的角度看到她的女儿受伤,调解无果,信访无人受理还被拘留。那么谁又站在了事发地学校、教育局、调解的另一方两位家长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了?不说远了,如果你是当事方的另外两位家长,不经过法院的审判,私下调解你会同意支付给在事发一个多月以后去医院检查后说是被你子女打伤的同学家庭18余万元吗?如果你同意,那我只能说一句“你是真土豪,让我抱抱大腿”。
五、李秀娟丈夫梁士伟停职检查的问题,我个人觉得没毛病。从他一个校长使用自己学校的公章来处理自己家的私事来看就应该停职,更不用说他还有信访稳控责任。当然,抛开身份,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梁士伟的做法又是可以理解的。但法不容情,制度是制度,同情是同情,不能用同情来影响法律法规或者制度的执行。有些网友又说了,说梁士伟是没办法,女儿所在的学校或者其他机构不出具委托,才用自己学校的公章,但那是因为李秀娟一家信访不信法造成的后果啊,只要走上了司法途径,法院(法庭)都可以出具委托对伤情进行鉴定的。
六、关于这件事的后续处理,个人建议:1、依法依规调查李秀娟反映警察殴打人一事,及时向广大网友给出反馈,以正视听。(如果没有警察打人一事,那么李秀娟发出绝笔信的行为乃至上面虚假的内容是否构成了寻衅滋事或者破坏社会公共秩序)2、关于李秀娟女儿受伤一事,必须从司法途径解决,通过法院的审理审判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不能因为李秀娟信访,或者现在全国舆论的影响就和稀泥,甚至政府出面给予赔偿金(这是最坏的结果)。3、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进行后续的治疗,医药费用必须由李秀娟家庭支出(当然,如果其家庭确有困难,可以先由政府协调或者代付,但必须在后续法院的判决中进行抵扣)4、关于李秀娟夫妇“绝笔信”的来龙去脉必须让公安介入调查清楚,其中是否有专门的团队或者个人在炒作这个事情,目的是否是抹黑政府,降低政府公信力甚至是要挟政府???
最后,以上发表了这么多个人观点,希望事件处理完毕后,当地政府及时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或者发出公告,对徐州乃至全国的信访不信法的群体也是一个警醒。
四川一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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