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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是这样 ,像梦一场, 我才不会把爱都放在同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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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日前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 自8月1日起 国家再次提高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抚恤补助标准 ▼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第26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 第29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这8类人可享受快看看有你吗?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残疾抚恤金标准 提标后 一级因战:每人每年88150元 一级因公:每人每年85370元 一级因病:每人每年82570元 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 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 烈属:每人每年27980元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24040元 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2261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补助标准 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每人每年61130元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人每年61130元 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年27580元
1954年10月31日 国家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入伍 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补助标准 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补助标准: 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
补助标准: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 达到每月40元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8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后,再次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并加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力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国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复员军人的关心关爱。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抚恤补助标准的提高 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晚年生活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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