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410|回复: 0

找谁说理?男子跳楼,无辜女子被砸重伤索赔难

[复制链接]

企业总裁

积分
12337
发表于 2019-7-1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1e3aa5a8423944_size618_w600_h800.png
  2019年4月25日,南京南站发生一起跳楼自杀事件。一名男子从南广场进站平台坠下,砸到一位过路女子,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
  据警方调查,跳楼男子今年56岁,是河南省焦作市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事发前和同事一起来南京出差,同事表示此次跳楼让他们也很意外。警方在进行初步调查之后,排除了他杀可能性。
  这场飞来横祸,让女子家庭陷入困顿。
4d9723bdfc6de45_size518_w600_h799.png
d9eaea3b6a598a8_size547_w600_h800.png
被砸受伤女孩
  时隔两月,近日,受伤女子的姐姐王女士向荔枝新闻反映,妹妹身体多处受重伤,在南京第一人民医院做了三次手术,花费将近30万,现在医药费已经付不出来了。
  事发后,王女士一家希望与死者家属当面协商,讨论赔偿问题,但对方两次没有出面。同时,王女士对南京南站提出质疑,认为其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南京南站相关负责人表示,跳楼地点不在站内,他们没有责任。
  目前,王女士一家还在四处奔走求助。
  知识点!侵权人已经死亡,该怎么赔偿?
  王女士的司法援助律师江红琴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正式提起诉讼,将死者继承人和南京南站共同列为被告。
  在具体的责任划分上,江律师认为,这是一起有明确侵权人的案件,死者是侵权人,负主要责任,同时南京南站应该负有连带或者补充责任,具体责任比例由法院裁定。
  对于侵权人已经死亡的情况,江律师表示,应当用死者的遗产部分进行赔偿。如果死者没有遗产,南京南站的补充责任可能会酌情增加。
  案件原本应于7月9日开庭,由于南京南站提出管辖异议,要求改由铁路法院审判,目前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对此,记者也会持续关注。
来源:凤凰网

人生若只如初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客户端|关于我们|丰县论坛

GMT+8, 2025-11-9 15:5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