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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不醒目,橱窗来帮忙 橱窗广告是不少商家的促销“法宝” 不过,各种打折促销的低俗标语 也在拉低城市品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容市貌,全力助推“五城同创”工作,近日,丰县城管局组织力量,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店橱窗、店门乱贴乱挂广告的现象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巡查,劝导门店自行整改。各片区城管执法人员分组分路段实行全面巡查,针对主次干道内的橱窗广告进行巡查摸底,同时积极向商家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讲随意张贴橱窗广告的危害及对市容环境的影响,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呼吁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为“五城同创”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员上阵,实行集中清理整治。对照创建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片区对所辖区域内的橱窗广告进行彻底清理。执法队员积极行动,利用清洁剂、清洁铲、喷壶等工具,逐一清理各处橱窗广告,恢复墙壁、玻璃的原有面貌。实现了点、线、面整体推进,收到了整治一片、美化一片的效果。
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定人定责管理,严格落实路段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沿街门店的巡查监督,防止乱张贴广告的现象反弹。同时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动员沿街商户积极清理自家橱窗广告,并对门前乱贴、乱画、乱喷广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温馨提示:橱窗广告清理是有法可依的。请各商家门店不要擅自张贴、悬挂广告、横幅等。《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款规定,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建议有关单位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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