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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告】2019年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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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生源地贷款的对象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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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必须具备的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所在学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一份)。

2.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4.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其中扉页要有丰县公安局盖章,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身份证号与二代身份证上的号码一致,且是微机打印的不能手写)。

5.对于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持县资助中心发放的《认定表》。(需要学生抄写个人承诺,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在认定表上签字。)

二、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如更换共同借人的,需借款学生和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续贷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高校在校学生每年至少要两次登录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续贷声明,进入新增贷款页面,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新增操作。方可进行续贷的下一步操作。

※到高校后上交贷款回执

学生入学报道后及时向高校资助中心上交《受理证明》用于录入回执信息。完成贷款最后一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贷款的额度、利息、期限

1.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8000 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12000 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生源地贷款的利息

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以后(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毕业后每年的年底,为利息归时点。学生在贷款后,可以随时选择提前还款。

3.生源地贷款的期限

生源地贷款的期限,按贷款时至毕业的年限加13年计算,最多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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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征信系统

全称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对于征信信息采集的授权方式采用助学贷款合同格式条款的形式。

江苏省助学贷款数据从2013年7月进入人行征信系统。

提示:1.不论金额大小、是否逾期,都会列入个人信用报告;2.逾期后借款人将无法申请信用卡,以及申请车贷、房贷等;3.不良信用记录可能影响到工作;4.逾期记录,贷款全部结清5年后才能清除。

请各位学子珍爱个人信用,及时归还贷款,以免对个人信用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办理时间、地点:

7月16日——8月10日,高校在校生(含新考入的研究生)助学贷款,时间安排如下:

7月16日——17日 孙楼镇

7月18日——19日 大沙河镇

7月20日——21日 师寨镇

7月22日——23日 梁寨镇

7月24日——25日 范楼镇

7月26日——27日 华山镇

7月28日——29日 顺河镇

7月30日——31日 常店镇


8月1日---2日 宋楼镇

8月3日---4日 欢口镇

8月5日——6日 王沟镇

8月7日——8日 首羡镇

8月9日——10日 赵庄镇

8月11日——8月12日 凤城镇


以上时间为计划时间,在优先办理本乡镇学生的基础上,同时可以受理其他学生的贷款申请。

8月13日开始办理大一新生助学贷款,时间安排如下:

8月13日—8月15日 办理新生一本

8月16日-—8月22日 办理新生二本

8月23日—8月27日 办理新生一专

8月28日—8月30日 办理新生二专

办理地点: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创新中学东门)

※办理流程:

1.高校在校学生必须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做“续贷声明”

2.带齐办理贷款所需证件,到证件审查处进行申请审核。

3.办理贷款审核签字后的所需证件,到合同签订处输入信息、签订合同,然后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4.持打印好的合同到盖章处盖章。

生源地贷款的办公地点、咨询电话

办公地点: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创新中学东门)

咨询电话:0516—68898509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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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1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班级的几位同学是大专新生,他们办理助学贷款,我问一下是不是7.16之后的所有时间都给办呢?,不按照之前发的那个时间表可以吗?所有的时间均可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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