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被执行人卜某为逃避执行,利用法院执行系统与银行查控系统关联间隙多次取现,被我院执行干警逮个正着。
2017年12月,因卜某拒不偿还刘某一万余元建材租赁费,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卜某给付刘某租赁费一万余元,但卜某拒不履行。去年3月份,刘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对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卜某未报告财产,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我院依法对卜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搁浅。去年8月的一天,执行员小李向往常一样,对一些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行复查时,突然发现卜某账户有一笔资金流入,小李随即申请冻结,此后,账户虽冻结成功,但账户里的钱却“不翼而飞”了。这种异常的情况引起了小李的注意,立即向承办法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