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3日,在徐州铜山某公路上,马某醉酒后驾车,与袁某停在路边的商旅车发生碰撞,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根据交警部门对该事故的责任认定,马某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被告袁某对此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双方均为机动车,故马某应负有 70% 的责任,袁某负有 30% 的责任。认定次要责任的依据就是袁某车辆有部分在停车线之外,车辆是一个整体的违章车辆。很多人误认为车辆违停最多不过是受到行政处罚,贴张罚款单交钱了事。可是一旦遇到像这样的特殊情况,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可能面临巨额索赔。
近日,丰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城区内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现象开展持续整治,多个路段的违停乱象有所减少,然而,仍有一些人我行我素,乱停乱放。请看 丰县论坛跟拍的违停现象!
机动车驾驶人:自觉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文明使用车灯,做到按箭头指示方向,在机动车停泊位内规范停放,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在泊位线以外停放,不占用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将车辆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向行驶、过街遵守交通信号指示。
行人:自觉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沿街商家: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停车位、停车场内,不得私自占用停车位。
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车辆,将采取拖车、扣车、媒体曝光及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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