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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骗保?没门!江苏举报欺诈骗取医保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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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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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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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4月30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确定2019年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
凤凰网江苏获悉,从去年10月到今年1月底,江苏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超过1.5万家,检查覆盖率超过49%,查实违规案例9112例,追回基金2944万元。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相伯伟表示,尽管在基金监管专项行动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基金监管的任务任重道远。当前社会各方对于维护基金安全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基金监管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既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欺诈骗保,也有少数参保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综合施策加强监管,加快形成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同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赵辉介绍了关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举报内容经查实涉及的欺诈骗保金额,按以下三档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举报奖励标准为:第一档,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查实金额的5%给予奖励。第二档,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15万元的,按照查实金额的4%给予奖励。第三档,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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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或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提高奖励比例1%。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的奖励。
下一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严把协议定点准入,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对受到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坚决不予定点;对定点医药机构更换法人的,及时启动相关医保账目的清查;已被解除协议的医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医保定点。

人生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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