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当今想要买一套房有多难,相信很多人都有体会,但是如果一块钱能买一套房,你会相信吗?但是这种听起来像是童话故事的事情,却真的有人做到了。
据了解,家住贵州省惠水县的金先生,在当地的一楼盘以一万元的定金认购了一套房子,当天金先生还参加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举行的活动,活动的标题是“拒绝虚假,一元钱等于一套房活动”。在活动中金先生喜获特等奖。
因此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场为金先生披红挂彩,并与他
签定
了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在双方
签定
的认购协议书的基础上,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金先生选定的房子以一元钱价格出售给他。但是之后,开发商方面却不认账了,拒绝按该协议书的约定交付房子。
金先生随即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合同买卖关系,依法成立切生效。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该广告宣传效应取得了商业利益,被告的有奖销售目的也得以实现,因此被告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因按照协议书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一审判决之后,该地产公司不服,又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再次受理后对此进行了审理。通过法院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将金先生认购的市场价为40万元的房子,以一元钱买给了他,并且退还金先生缴纳的房屋预付款9999元。
这件事看起来很玄乎,但是既然存在了就有可能的,其实这里反映出了一个情况,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原本任何的合同交易,都是以诚信为本了,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利益的关系,就没了诚信可言,也没了契约精神。同时对于买房压力加剧的人们来说,这无疑又一个变相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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