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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看见过这样的广告? “学生手机兼职,工资日结” “租借手机卡、银行卡,假期轻松兼职” 家有学生的一定要警惕,小心你的孩子被卡头盯上!小心你的孩子还没步入社会,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学生小陈在朋友的介绍下,了解到闲置的银行卡可以出售,于是将自己办理的两张银行卡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但不久后,小陈接到了警方电话,说他涉嫌贩卖“两卡”,属于违法行为。经核实,小陈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后,其银行卡多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学生小李为方便联系,让家长办了张手机卡使用,小李在快手发现兼职赚钱的直播广告。随即添加了对方QQ,对方称可以打电话获得报酬,让其准备好两台手机和两个手机号,并诱导小李下载“蝙蝠”软件,对方用QQ语音指导,让小李用其妈妈的手机,播放“客服”QQ语音内容,内容是冒充快递客服、快递丢失需要赔偿的诈骗话术。小李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赚了100块钱,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学生小黄通过同学找到一份兼职,声称引流推广、操作简单。小黄抱着试试的态度添加了对方QQ好友,对方称只要在指定的微信群内发信息,让别人下载软件,然后让下载软件的人找客服领取红包,拉一个人进群就能得到报酬。小黄觉得这项兼职简单,便按照要求进行操作,随后微信账号被封。直到民警找到小黄时,他才知道自己是为境外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引流”,发送诈骗信息。 上述案件中,诈骗分子以“无风险、轻松赚钱”为诱饵。 利用在校学生防范风险意识薄弱,抓住在校学生赚取零花钱的心理,诱骗在校学生出售、出租已实名认证的银行卡、电话卡及微信、QQ账户。 这些被出租、出售的账户实际上被电信诈骗团伙用于洗钱、转移赃款、拨打诈骗电话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在背后操纵一切的诈骗团伙诱骗我们的在校学生成为他的“工具人”、“背锅侠”,而他们自己却在境外躲避警方的打击。
1、批量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或添加微信、QQ好友,无论是否获得报酬,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上学期间,学习是主业,警惕邀请进群、动动手指就可获得报酬等诱惑。 3、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96110,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千万不要为了赚小钱,而成为电诈分子的“帮凶”!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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