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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警钟长鸣。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丰县应急管理局特开设《丰县安全生产警示栏》主题节目,以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础常识等为主要内容,定期通报典型事故案例。旨在让辖区更多部门、单位、人员受到警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 近日,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当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3名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未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是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并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认定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认定该公司三名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未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丰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做出92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根据《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认定该限公司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违法事实。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急管理局做出人民币9250元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做出合并处罚10.17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期限内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整改完毕。 特种作业的十一个工种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本案中涉及了工贸行业中常见的违法行为:未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建立健全作业人员档案。这体现了相关的工贸行业对于特种作业的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祸在一时,防在平时,要在平时的管理中牢牢树立安全先行的观念。 特种作业是一种高风险作业,不经专门培训便上岗作业会加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安全与效益同行,事故与亏损共生,要想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安全是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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