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急救应遵循先止后包、先重后轻、先救后送等原则。
2、呼吸、心脏骤停后,急救越早,存活率越高,医学上急救黄金时间为4分钟。对心跳、呼吸停止的伤员,应就地实施心肺复苏。在开始心肺复苏之前,要判断病人意识是否丧失、呼吸是否停止、颈动脉搏动是否消失,在确认胸外心脏按压位置后开展施救工作。
3、简单而迅速地确定心脏骤停的指标是病人意识消失,无大动脉搏动,不能仅凭呼吸停止、瞳孔散大等症状判断。
4、成人心肺复苏时打开气道的最常用方式是仰头举颏法。
5、成人心肺复苏时,胸外心脏按压的正确位置是胸骨中下1/3交界处,按压的深度至少5厘米,按压频率为每分钟100-120次,按压中断时间应尽可能控制在10秒以内。如施救者疲劳导致按压深度不足时,可临时加快按压频率补偿。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配合同时进行时,使用的按压与通气的比例为30:2。
6、儿童心肺复苏时,1岁至青春期儿童按压深度为胸廓厚度的1/3(约5厘米),1岁以下婴儿按压深度应为4厘米。
7、一侧头顶部出血时,在同侧耳前,对准耳屏上前方1.5厘米血管搏动处,用拇指压迫颞浅动脉止血。
8、四肢骨折的病人,固定时应将趾指末端露出,通过观察趾指末端的颜色、温度和肿胀情况,及时判断肢体血液循环情况。对开放性骨折外露的骨端,不能立即复位,应原位覆盖敷料固定。当小腿骨折,只有一块夹板时,夹板应放在小腿的后侧。
9、救治伤员时,对脊柱损伤的伤员,要严禁让其站起、坐立和行走;搬运昏迷伤员时应采取侧卧位,头偏向一侧;搬运昏迷患者时,应采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侧卧位防止误吸。
10、骨折固定时,应超过骨折处的上、下关节,注意固定松紧度,保持稳定与功能位。固定前臂骨折时,使用绷带从远心端向近心端缠绕,夹板长度需超过腕关节和肘关节,肢体与夹板间隙用软垫填充。伤病员心跳、呼吸骤停同时又伴有骨折时,应遵循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采取先心肺复苏术,后固定骨折的顺序开展施救。
11、止血带仅限四肢,不能用于头部出血和儿童的前臂浅表划伤出血。救治四肢动脉喷射性出血伤员时,应记录使用时间,每1小时要放松1次。包扎开放性腹部损伤(脏器外露)伤员时,用无菌湿纱布覆盖外露脏器,并用碗状物扣住伤口避免压迫,包扎后让患者平卧屈膝。
12、搬运脊柱损伤患者时,可采用“轴线翻身”或脊柱板固定;骨盆骨折患者搬运时,可用宽布带固定骨盆减少移位;运送脊椎骨折的病人应选用木板。
13、救护员在现场对伤病员进行救护之前,首先要考虑现场环境是否安全。对意识不清的伤病员,检查脉搏常用颈动脉;对伤员鼻出血,应先给与干净布擦血;对疑似颈椎骨折时,尽量不移动伤病员,拨打急救电话;对异物插入体内的,现场不能拔除异物,应采取简单固定包扎措施后送往医院。
14、拨打120报警时,要保持冷静,语速清晰,详细描述患者症状(如胸痛、呕吐物颜色)、患者当前意识和呼吸状态,附近标志性建筑(精确到门牌号),以及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如火灾、漏电)。挂断120电话后,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后续沟通,等待专业救援。未明确病因前,不能随意用药,不能直接送患者去医院。
15、发现多人急需救治时,或自己无法完成救治时,应立即呼救。对急需救治的患者,应根据现场情况将病人移出危险区,或消除引起危害的因素。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因紧急搬运导致患者颈椎二次损伤,施救者无需担责;施救者因使用止血带导致患者截肢无需担责。
16、动脉出血时,血液随脉搏节律间歇状向外喷射,出血颜色鲜红,应采取指压止血法止血,直接加压无法完全止血。指压止血部位包括桡动脉、股动脉和肱动脉。
17、包扎止血法可以采用绷带、三角巾、止血带等物品,不能使用麻绳包扎。加压包扎止血法,主要用于四肢损伤时的较小血管出血或渗血。
18、用干净敷料压迫伤口止血时,放置敷料范围要大,超出伤口5-10厘米。
19、处理清醒的成人气道异物梗阻(完全梗阻)时,应鼓励患者用力咳嗽,或拍击患者背部肩胛区5次,必要时可以站在患者身后实施海姆立克法。
20、填塞止血时,应适度压力,不能将敷料紧密压实伤口,过度加压可能损伤组织或加重出血;直接加压止血时,应持续按压10-15分钟后检查是否止血,过早松开会再次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