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丰县新城实验小学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丰县籍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非丰县户籍)随迁子女,相关优抚对象子女。
1.复新河东、南环路南(含原孙楼十里庙小学施教区),华星小学施教区以西;
2.东环路东、振丰路西、中阳大道南、南环路北;
3.康桥路东、东环路西、南苑路南、南环路北(此区域为人民路小学文博校区、新城实验小学多校划片区)。
1.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7月11-12日,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每人每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无法多选。
2.现场验审材料及录取时间
7月16日
学校公布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不需要到学校验审材料;已被拒绝录取的适龄儿童,请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学校参与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只能在志愿学校由教师进行现场报名,家长无法网报;待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验审。
7月17-18日
(1) 待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新城实验小学验审。
所需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家庭户口簿;③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者,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④出生证;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
注意:以上材料请家长提前整理好放在档案袋内备查。
(2) 已被拒绝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学校现场报名并验审。
(3) 11-12日未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新城实验小学现场报名。
7月28日
学校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7月29日
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有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的,直接到学校现场网上报名并验审材料;其他特殊情况的到原教育局(示范幼儿园东)一楼,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8月1日
学校公布第三批录取名单。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或本人)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或本人)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施教区的划分应以学生监护人的房产为依据,城区(主城区)无房产,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施教区的,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城区(主城区)户籍;②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③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县城区均未有其他住房。
(三)施教区特殊情况确认方式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且无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安置地未上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按拆迁地确定其施教区;安置地已上房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如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需接受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其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部门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无产权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9年一年级和2022年七年级为基点,公办热点小学每6年、公办热点初中每3年,其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1.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凡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再次报名小学一年级,报名无效。
3.每位学生在每一批次只能选报1所民办学校或1所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能兼报,所有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4.按照录取批次,每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录取后的学生不能进行第二次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
5.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且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生费用,以上信息仅供报名参考,最终招生实施以《丰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招生电话
17372926317(赵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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