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丰县悦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宋楼分公司等三家机构符合丰县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管理条件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86号)、《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医保待〔2021〕9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查并公示,丰县悦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宋楼分公司、徐州乐成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丰县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准入标准,丰县欢口镇中心卫生院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具备我县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资格,现予以通知。
丰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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