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丰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市监局《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办函〔2025〕2号)要求,2025年4月,评估小组对所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检查,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丰县凤鸣职业培训学校、丰县海川电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丰县天大精益工业职业培训学校、丰县丰远职业培训学校评估为合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电话:0516-89215309。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