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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新闻] 公 开 招 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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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3 0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4月22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发布一批最新招聘信息
一起来看

新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公 开 招 聘 !

公 开 招 聘 !

为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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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岗位要求等详见《新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12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主管部门(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8.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1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亦可登录新沂好就业网站 (网址:http://www.xyrsjjy.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网站只在报名期间开放,非报名时间网站不开放。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5月6日9:00— 5月12日15:00;

2.资格初审:2025年5月6日9:00—5月12日18: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2025年5月6日9:00—5月13日15: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5月6日9:00—5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2025年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宝或者微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16-8892353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5月20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范围等内容。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0516-88923539。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考点设在新沂市,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日期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并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100%的岗位无需再次缴纳)。

(三)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主管部门(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表》(附件1);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0516-88923539。

九、招聘工作监督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8519705。

十、招聘工作举报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516-88923539;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16-88519705。

监督举报邮箱:rsk3539@163.com,xyjwpzwz@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

1.新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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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招 聘 !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公 开 招 聘 !

公 开 招 聘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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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xzyz.edu.cn)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7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③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1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218.3.167.180:8001。

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516-80800325。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7日16:00报名截止。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19日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20日9:00-16:00。

5.缴费确认:2025年5月12日-5月20日9:00--21:00。

缴费方式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16-8080032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我校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2.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通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成绩。

(二)资格复审

我校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人员需要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参加面试的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四)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下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我校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主管部门(单位)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名单、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次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九、招聘咨询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咨询电话:0516-686019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6:30。

十、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68601580。

十一、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举报电话0516-68601580,举报邮箱:xzyzjjjcc@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

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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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招 聘 !

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公 开 招 聘 !

公 开 招 聘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滑动下方查看详情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j.xz.gov.cn)发布。详见《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7日至2007年5月20日之间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9:00-5月20日16:00。(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所有岗位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所需证明材料(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xzswgljzz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在报名表中提供电子照片);如实填写《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5.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以来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7.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安排

考核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

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①《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学位及后学历学位均需提供);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⑥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⑧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⑨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⑩本人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考核工作由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考核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以及综合分析和沟通表达等能力,包含面试和学术成果评分两部分。其中,面试占60%,包括个人学术陈述和问答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应聘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学术成果占40%,根据应聘人员发表学术论文、参与项目课题、获奖情况、获得专利等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在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j.xz.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徐州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咨询电话:0516-83806003。

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咨询电话:0516-808019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30。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十、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1.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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