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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新闻] 最新!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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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最新招聘信息来啦

找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

    徐州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

非在编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徐州市中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2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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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及户籍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9日至2007年4月15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9日至2007年4月15日之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9日至2007年4月15日之间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9日至2007年4月15日之间出生)。岗位表中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中为标准。不限户籍。
  (六)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
  1.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2.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七)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0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xztcm.com)。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徐州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岗位表》。
  (二)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zxbm.work:8019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4月9日9:00—4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4月9日9:00—4月16日12: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和处理:2025年4月9日—4月15日期间9:00—16:00;
      4.笔试缴费确认:2025年4月9日9:00—4月16日12:00。
  (三)缴费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市中医院陈述申辩。
       2.招聘岗位要求里含有笔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宝或者微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徐州市中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09:00—12:00。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21日9:00—4月25日9: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医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16-68692010。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徐州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徐州市中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招聘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要求里含有笔试的,须从报考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人事科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并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徐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徐州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护理岗位包涵技能考核。
  2.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现场缴纳费用100元。
  4.时间、地点另行在官网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徐州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5.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中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试用考核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统一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新进医师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提供持续驻守医疗卫生服务。试用期结束由派出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共同考核,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判断能力、从事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试用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计入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时间。
  因拟录用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徐州市中医院官网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唯一网站,无其他信息渠道,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告中电话进行确认。
  4.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5.本公告由徐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68692010
      纪委监督电话:0516-6869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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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2025年

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公告

徐州医科大学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包括博士后在内的各类人才工作,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先进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优秀博士加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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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品德,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既往无博士后退站经历。



招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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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招聘专业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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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博士后合作导师简介详见附件1。



报名方式



全年接受入站申请,请将本人简历、博士学位证书及《徐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等进站材料(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合作导师及人事处邮箱。



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042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209号

邮箱:szb@xz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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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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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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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7.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 具备《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02


报名安排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z.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

①《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③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扫描件(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 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学位及后学历学位均需提供);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⑥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⑧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⑨在徐州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⑩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2.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03


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

04


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05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06


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07


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3722605;0516-83711583。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08


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09


招聘工作举报

市教育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6-837230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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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紧缺型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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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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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xzjsxy.com/)发布。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所有岗位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jsxyrlzy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2.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张(在报名表中提供电子照片);如实填写《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 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4.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有关信息。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 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

6.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请及时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考核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核结束后,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https://www.xzjsxy.com/)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68026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85968036。

十、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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