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您好!现将我县供电公司答复转您如下: 安装居民充电设施电表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车主或车位产权人租赁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台胞证及港澳身份证/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之一。 2.车位证明复印件:车位购买证明(发票/合同/协议之一)。若为租赁车位,需提供租赁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电动汽车拥有证明复印件: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购车协议/车辆完税证明/车辆转让证明/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之一。电动汽车拥有人与车位产权人非同一主体时:车位产权人(非车主)申请,需提供产权人签字确认的关系说明;车主(非车位产权人)申请,需提供车位产权人许可证明。 4.物业许可证明原件:经物业(无物业的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允许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物业章。 经办人代办,还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用户可以到丰县任一供电营业厅申请,也可以下载“网上国网”APP线上自行办理。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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