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许,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周新建、王荣军、韩中华在S254丰黄路路面巡查时,一辆黄色货车经过,执法人员发现货车前端货物冒浓烟和明火,情况十分危急。随即拦停车辆并将车辆引至临近的洗车点灭火,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在与驾驶员简单沟通后,执法人员考虑到起火地点车流量较大,附近人员、车辆密集,一旦火势变大将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迅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由于运输货物都是易燃的塑料百货,火势很难控制,为阻断火势进一步蔓延,减小损失,执法人员找来临近洗车点水枪开展施救,并与现场人员卸除着火货物,将货物与车辆分离。最终在热心群众和消防部门的合力救援下,明火被扑灭,减少了损失。
从发现火情、救火到成功灭火,执法人员秒变“消防员”,行动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果断,成功化解了险情,将车辆及货物的损失降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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