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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文件规定,通过大数据比对,实行“免申即享”方式,现对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基本符合条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16-89215323。
附件:
2024年丰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名单(第二批).xls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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