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发现,丰县城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制水设备存在损毁、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水质质检、滤芯滤膜更换、维护巡查等方面不规范的情形。因此现制现售饮用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就是说,您喝的水可能不安全!
检察官提醒您:在购买现制现售饮用水时,请扫码识别“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备案标识”二维码。
然后注意观察“水质自检”、“滤芯滤膜更换”、“维护巡查”三部分的上传时间。关于“水质自检”:根据《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需要每周至少检测一次。关于“滤芯滤膜更换”:根据滤芯滤膜的使用情况,一般要求使用三个月或者出水量超过30吨后,需要更换部分滤芯滤膜。根据《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距离露天垃圾、排污沟区、集水坑、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制水设备。
若是您发现扫码异常、没有张贴“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备案标识”二维码或者制水设备距离露天垃圾、排污沟区、集水坑、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10米范围内,您可以向丰县卫健委举报,同时也可以将该线索转给丰县人民检察院,我们将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督促职能部门对违规企业开展整治工作,共同保障人民饮水安全,提高群众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