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丰县新城实验小学2024年非起始年级转学实施办法》,具体招收转学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在其他学校入学且现在有转入我校就读意愿的丰县籍适龄儿童。
二、暑后各年级空余学位
三、施教区范围
(2)复新河东、南环路南(含原孙楼十里庙小学施教区),华星小学施教区以西;
(3)康桥路东、东环路西、南苑路南、南环路北(此区域为人民路小学文博校区、新城实验小学两校划片区)。
四、招生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 8:30--11:30;
③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者,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原件;
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房管局出具的上房备案证明)原件;
五、有关招生说明
1.家长需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校报名处,过期不候。2.根据教育局招生计划安排,8月12日公布转学学生名单。本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生费用,提醒各位家长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