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已经过半
暑假期间 学生们可自由支配时间增多 家长们可得多留神孩子的“动向” 尤其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 切勿让他们做出一些“出格”举动 例如:翘头、炸街
年少轻狂时,总以为“飙车”很酷、“翘头”很炫 近日,丰县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有几名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上频频做出“翘头”、“双手离把”、“疾驶”等炫技动作,对自身及公共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丰县交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经过综合研判分析,很快锁定了一群涉嫌飙车“翘头”的违法驾驶人。7月26日,丰县交警大队精准出击,查获涉嫌驾乘改装电动车(摩托车)的未成年人4名,其中三人所驾驶的车辆存在不同程度改装。经调查,他们所驾驶的车辆有的是从朋友处借来的,有的是自己购买并私自改装的,有的是网购配件拼装的,改装后的车辆速度有很大提高,最快车速能达到每小时120公里。私人为寻求刺激,与同伴在机动车道上“翘头”、“疾驶”、“双手离把”行驶,并拍摄视频发至短视频平台。民警依法通知4人监护人到场,对4名违法驾驶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暂扣车辆,并责令其现场签订安全保证书。4名未成年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监护人也表示将进一步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想做“最靓的仔”可以
但马路并不是你的主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骑行电动车须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按道行驶。千万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抢行、与机动车“硬碰硬”。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事故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加装蓄电池、伞架、车篷等,均属于非法改装。在道路上随意飙车、曲线行驶、“翘头”行驶、相互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他人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改装、翘头炫技不仅扰民,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术欠缺,面对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不足,驾车上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的第一责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预防和杜绝未成年人“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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