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市监局《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函〔2023〕63号)要求,2024年3月,我局成立评估小组,对所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检查。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丰县凤鸣职业培训学校、丰县海川电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丰县天大精益工业职业培训学校评估为合格,丰县丰远职业培训学校评估为优秀。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电话:0516-89215309。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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