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民间技艺、技能人才们,丰县第五届乡土人才选拔欢迎您参与!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扎根在基层、活跃在民间,在传统工艺、古建技艺、现代农技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生产能手,包括刺绣、陶艺、印染、漆器、雕刻、彩扎、剪 纸、泥塑、古建筑、农民画、盆景制作、古典家具、特种养殖种植等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重点推荐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三带”方面综合作用发挥突出的乡土人才,不掌握技艺技能、单纯的农业经营管理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得省市县人才称号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个人自荐不设名额限制。 三、评选条件 乡土人才选拔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重技能、重实绩,重效益、重贡献,不唯学历、不唯年龄、不唯职称的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社会反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 1.创办或领办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农民工返乡就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农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在新技术领域中引领创新、精于钻研,创新或发明成果被县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认可,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土专家。 3.在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领域具有一技之长,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带领群众致富,示范作用发挥明显的乡土能人。 4.具有一定经济头脑,善于捕捉市场信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科技成果转让、农副产品推销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的农民经纪人。 5.在工艺美术、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领域,不断将民间工艺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或将传统艺术保留传承发扬,技艺精湛,知名度高,属全县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能工巧匠、民间艺人和“文化名人”及县级以上各类非遗传承人。 6.其他领域具有绝技、绝活,贡献比较突出,并被社会认可的乡土人才。 四、申报要求: 个人填写《丰县第五届乡土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并准备附件材料。其中,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相关技艺(能)业绩成果照片等材料复印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提供)。附件材料(扫描或拍照)于2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fxrckf@163.com,人社局人才开发和管理科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初选。 乡土人才选拔联系电话:0516-89217708 ,联系人:李竹硕
扫描下载《丰县第五届乡土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人才开发科
审核:洪雷
编辑:刘天文
发布:人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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