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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对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如“生鲜灯”。此举旨在打击以光照手段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生鲜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来美化生鲜食品外观的照明灯具,近年来在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广泛被用来提升肉菜瓜果的卖相,掩盖瑕疵。然而,这种“美颜”手段往往误导消费者,影响他们对食品质量的准确判断,进而损害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禁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该局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发出整改通知,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商户守法意识。截至目前,共检查526家次商户,发现问题35家,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记者实地走访丰县多个市场发现,曾经五光十色的“生鲜灯”已难觅踪影,取而代之的是还原食物本色的自然灯光。在自然光下,食材的原始色泽得以真实展现,消费者能够更直观地判断产品质量,购物体验更加放心。丰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严防“生鲜灯”等违规照明设施反弹回潮。同时,该局还将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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