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中小学生的交通出行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位学生、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上放学和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发出如下倡议:1、模范遵守法规。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骑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2、佩戴安全头盔。请家长及年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家长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未满16周岁学生时,在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的同时,提供并督促乘坐学生也戴好安全头盔。3、安全文明骑行。学生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并排骑行、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闯红灯,后座不得载人;不参与飙车炸街。4、规范有序停车。家长驾车接送孩子时自觉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对应停放在相应的停车泊位内,做到“按位、顺向”“规范、文明”停车;尽量不要在校园门口停车,可选择在周边停放后再步行一段距离;在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应遵循“即停、即下、即走”的原则。5、乘坐合规车辆。教育孩子不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不乘坐货运车、机(电)动三(四)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中小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文明出行始于足下,习惯养成久久为功!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小手拉大手”,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建共享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为中小学生的健康安全成长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来源:徐州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