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象新闻报道,11月27日天津一位女子投诉,在超市买的杨国福自热麻辣烫里吃出蝙蝠。
该女子表示,自己是在超市购买的杨国福麻辣烫自热火锅,疑似蝙蝠的物体是夹在蔬菜包里,孩子刚开始还以为是海带。
自己发现后,已送孩子到医院治疗,并向12315投诉。
另据当事人社交账号,超市方面表示可以退一赔三,但当事人不同意。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大一只蝙蝠,会出现在封好的成品食品里。
28日,杨国福回应称,将此事记录下来,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具体情况不便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大象新闻、当事人社交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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