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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文件精神,通过大数据比对,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现对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基本符合条件单位(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丰县就业管理处反映,电话0516-89215323。
附件:2023稳岗补贴公示名单.xls
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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