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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近日发布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在民政部10月20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这一国家标准的情况。
标准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其中,“总体要求”明确了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服务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委托代办、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等7项服务,涵盖了居家养老所需的主要专业化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明确了从咨询接待、老年人能力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准备到服务实施等一系列程序性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明确了服务评价形式及对评价发现问题改进反馈的要求。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甄炳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提供基本的指引,对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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