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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涉及 筹资标准、待遇保障机制、推进参保扩面 3个方面内容, 具体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市医疗保障局。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并留联系电话,个人反馈意见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1.电子邮箱:xzsybjdyc@163.com;2.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徐州市医疗保障局,邮编221000。 2023年10月11日 在筹资标准方面,2024年起,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据此前报道,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380元,大学生280元。
详情请戳@徐州人,事关你的医保,这笔钱涨了!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2024年起,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二、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实施公平保障。优化待遇保障政策,增强普惠性兜底性保障,促进保障更加精准高效。继续巩固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 三、扎实推进参保扩面 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渠道便民参保缴费服务措施。各地医保部门要与当地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协同,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压实各层级、各相关部门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共同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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