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新婚夫妇
向革命烈士献花活动的通知
2023年9月30日是全国第十个烈士纪念日,为“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时代风尚,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化“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9·30”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丰县新婚夫妇向革命烈士献花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30日(星期六)上午(集中乘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丰县烈士陵园。
三、时间节点
1.即日起至9月26日,各镇(街道)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推荐适合参加活动的人员,填写报名表。
2.9月30日,组织新婚夫妇代表参加全县烈士纪念日当天活动,并颁发活动纪念证书。
活动议程以全县烈士纪念日活动安排为准。
四、其他事项
1.凡2022年9月30日以后在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结婚证书的新婚夫妇,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县委宣传部将从中遴选若干对具有代表性的新婚夫妇参加9月30日集体献花活动,并颁发纪念证书。
2.9月26日上午12:00前,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报至县委宣传部。
邮箱:fx89210415@163.com;联系电话:89210404,68912606。
附件:丰县新婚夫妇向革命烈士献花活动报名表
中共丰县县委宣传部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