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预警信息,及时部署和调整防范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广告牌、既有建筑装饰物、临时搭建设施、高空危险物等进行隐患排查,严防高空坠物伤人,及时清理倒伏树木。
文旅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完善响应机制,遇到大风天气及时关闭高空、水面游乐设施。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公安、交通部门要会同高速公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监测,增派人力及时处置道路湿滑和大风天气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及时修剪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行道树,避免发生倒伏事故。
住建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严防脚手架、基坑坍塌事故发生,部署加固水马围墙、活动板房和集装箱看护房。在大风预警期间暂停高空作业。及时开展灾前检查,严禁群众返回C级、D级危房居住。动员全市物业单位做好商业楼宇和居民小区防汛排涝工作,重点强化地下空间安全防范,避免出现积水触电或人员淹溺。
水务部门要摸排城市内涝情况,及时组织队伍开展排涝作业,强化闭环管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提前预降城市河流水位。
水上交通部门要注意收集天气信息,提示渔船、施工船及运维船等小型船舶应及早进港避风。禁止在恶劣天气下进行船舶供受油,残油、含油污水接收等高风险作业。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应对技术指导,提前加固易损毁农业设施、大棚。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强化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前巡查和灾后检查,第一时间处置各类险情。
电力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部位电力设施巡查力度,及时开展大风天气抢修复电工作,严防大风、降雨期间发生触电伤亡人事故。
各地基层镇街要密切关注提示预警,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系统提示群众做好应对防范,农村地区要加强对临时搭建物、危房排查,严禁大风强降雨期间留人。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受灾群众“应撤尽撤、应撤早撤”。
各宣传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提醒市民游客提前做好路程规划,注意人身安全。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做好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危化品方面,督促化工企业落实防水、防淹措施,停止剧毒、强腐蚀和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露天装卸作业,严防遇湿发生火灾爆炸或泄露事故;督促危化品储存企业继续加强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雷击造成燃烧爆炸。工贸方面,强化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监管,督促辖区工贸企业完善厂房厂区防风、防潮、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要严格管控各类室外、露天施工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企业要准备防汛物资,严防等重点区域雨水倒灌。矿山方面,对降水橙色预警以上的区域,要求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不得安排人员入井,露天矿山全部停止作业,严防地下矿山淹井、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台风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协调准备,如果发生灾情要快速处置核查上报,确保极端天气期间全市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