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愿意提供上述史料者,可按本人意愿,采取捐赠、借阅、出让等办法。借用的资料经复制、扫描后原件完好归还。比较珍贵的资料,根据其内容和价值申请政府给予适当的奖励。重大贡献者,经镇政府同意,待《赵庄镇志》出版,赠志书以示感谢。
2.欢迎来信来函提供线索。对掌握重要信息,但本人文字整理有困难者或因资料珍贵不便寄送的,可来电、来函联系,对愿意提供资料、实物、信息,但因公务繁忙,年事高不方便来镇编纂办理整理资料的,我们将派专人登门拜访。
3.应征资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具体;老地名应注明今地名,时间应注明原朝代和公元纪年,人物应注明住址;供物、供稿者请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以便联系;来信、来稿、来物送《赵庄镇志》编纂办公室(接收须签名)。
4.应征资料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