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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炸街党” 耳边好像又出现轰轰轰~的引擎声 不见其身,先闻其声 以为上演了“速度与激情” 其实是扰民和隐患 在大街小巷成群结队、非法飙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不仅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 丰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群众举报 有人“炸街” 巨大的声响严重扰民
接到举报 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摸排 成功查获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 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结果为78mg/100ml 在对其驾驶证核实时 又发现其驾驶员曾某 竟然还存在无证驾驶未登记车辆的违法行为 !!!
下一步 民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所谓“炸街”扰民响管暴力摩托车,就是非法对车辆排气管、轮胎、悬挂、进气口等进行不同程度的改装,甚至部分摩托车既未登记上牌,驾驶人也未取得驾驶资格,在道路上故意制造声浪,超速追逐竞速,甚至表演危险动作,完全不顾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改装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不仅噪音大、污染重,还干扰其他驾驶人及行人注意力,易发生危险。 改装车辆制动系统,极易导致制动不足或失效;改装悬架则将影响车身稳定性、平衡性及通过性。 私自改造、改装车辆不但危害重重,而且汽车销售厂家对于因改装造成的车辆损坏不予保修,同时,保险公司视情况会对事故损害赔付加扣或拒赔。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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