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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一季度155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徐州22人
为切实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总体部署,江苏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据统计,2023年一季度,全省共计155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现将名单予以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江苏交警曝光的这份名单中,有8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有59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另有11人因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形被终生禁驾。其中,年龄最大73岁,年龄最小19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切记,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会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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