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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丰县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在省委第五巡视组的精心指导和积极推动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瞄准农村养老难题,创新建设农村“幸福小院”,探索具有丰县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老人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省委第五巡视组到大沙河镇宗集村“幸福小院”现场调研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幸福小院”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的重点工程,列入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先后出台《丰县农村幸福小院建设管理办法》《丰县农村幸福小院运营管理办法》《丰县农村幸福小院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统筹推进农村幸福小院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以“邻里照料、助餐助浴、抱团互助”为主要服务方式,解决农村老人就餐、休息、娱乐、洗浴、理发、洗衣等基本生活问题,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行“幸福小院”建设。
研究制定农村幸福小院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建立有效扶持机制,县财政统筹部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幸福小院建设运营,对建成后并验收合格的幸福小院,最高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0万元。鼓励有法人资质、实力雄厚的品牌社会组织或企业,对镇(街道)行政区域内3家及以上幸福小院实行连锁式运营;鼓励独立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开展单体运营,推进市场化运作机制可持续发展。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将农村幸福小院管护人员纳入全县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免费培训范围,开通农村互助养老直播间,先后组织线上、线下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2500人次;鼓励并吸收村(社区)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低龄老年人等各类社会人士参与“幸福小院”志愿服务,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00余场次。
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幸福小院建设运营质量监测,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幸福小院建设和运营监管,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村民等多方参与的监管体系,健全定期核查和退出机制,对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的,由属地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并退赔补贴资金和有关费用;逾期不整改的,收回管理权、使用权。完善村民委员会管理模式,将“党旗飘小院、幸福别样红”基层书记项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靠前抓,老中青党员带头示范等方式,强化组织推进,以“党建红”托起“夕阳红”。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把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全面摸排、不断查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方面还存在的短板弱项,全力以赴办好办成一件件民生小事,确保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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