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县法院扎实开展“六多六少”实践活动,连续数日进行“冬季雷霆”执行攻坚。行动中,我院围绕市中院“案件执行多走几步,让群众的奔波更少一些”工作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合同违约、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再出发,全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成“真金白银”。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颜某欠王某共计4.7万元,经法院判决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多年来,两人因在合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导致双方积怨很深,考虑到既要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秉持优化营商环境大局观念,执行法官并未即刻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在经多次赴异地调查、走访,掌握事件完整过程后,将两方人员组织起来进行调解,并提供协商方案,耐心释法,化解双方矛盾。面对情绪激动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倾听其诉求;面对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始终贯彻“讲道理、摆事实、讲法律政策、讲道德人情”理念,耐心释法析理。
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以诚释法,表示大家都是小微企业经营者,要心平气和、开诚布公,真正将矛盾纠纷逐一化解。最终,经执行法官不懈沟通,被执行人颜某当场转账给王某全部案款进行补偿。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执行法官的做法也获得双方当事人连连称赞。
王某与包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王某迟迟不予赔偿剩余医疗费用,凌晨6点,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传到法院,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王某表示现在因买房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还银行钱的卡已经被法院冻结,若自己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将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希望法院能宽限时间。
介于王某态度较好,在拘传后有主动还款意向,执行干警对王某再次进行释法明理:“法院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是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冻结银行卡是依法采取的相应查控措施,若你能信守承诺,将剩余费用尽快转给申请人,我们会第一时间解除冻结。
在执行干警多次释法后,王某再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筹措案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包某表示同意结案,执行干警也当场申请解除了对王某银行卡的冻结,该起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李某与司某经过丰县法院主持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载明:被告司某同意支付所欠李某劳务费用1万元,该款于2022年4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完毕。后因司某逾期分文未付,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司某电话沟通并依法传唤,但司某均以外出务工不在家为由拖延支付,在当日集中执行活动中,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迅速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多轮思想工作,司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向李某给付案款1万元,本案执行完毕。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因案施策,逐个击破,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对有能力但拒不执行的,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据统计,该项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6 人,涉及案件24余件,累计执行完毕案件11件,执行和解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31.38万元。 通过本次“初冬雷霆”集中执行行动,既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产生了强大心理震慑,又向社会大众进行了一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承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丰县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市中院“六多六少”、“四个一”等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切实以“真金白银”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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