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利州”公众号,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10月8日,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接到报警称:崔某某、李某某租车从外地返回,未执行“入川即检”等疫情管控措施回家,后核酸检测为阳性,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经调查:2022年10月5日,崔某某(男,60 岁,利州区人)和李某某(系崔某某之子)二人租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广元,在兰海高速公路广元某段下车,翻越护栏步行回到家中,10月6日向村委会报备,后在管控中崔某某核酸检测呈阳性,10月8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造成该村200余人被封控管理。
崔某某、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二人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