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比赛钓竿限定5.4米以内,所有鱼类都记成绩,以重量计算,死鱼不计成绩。
2.参赛队员钓饵自备。
3.不准使用活饵、有毒、有害饵料,不准手抛窝。
4.比赛中途裁判员有权随时检查参赛选手的竿长、线长和饵料。
5.钓线的长度(含钩的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赛前请运动员自行检查,比赛过程中一经发现扣罚鱼获重量5公斤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
6.钓钩限两枚无倒刺钩,禁止使用连体钩、锚钩、串钩,一经发现扣罚鱼获重量5公斤,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
7.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场地集合,通过抽签方式选取钓位,自行对号入座,比赛按规定时间统一进入钓场,不听号令者,将扣罚鱼获重量10公斤。
8.钓点必须超出竿长,以左右钓手分界线的延长线为垂钓范围,竿架未对准标志线或抛竿不正,抛入邻位运动员的钓点,应立即改正,未收回者,扣罚鱼获重量5公斤。
9.由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在此之前鱼护线组不得下水,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10.比赛中鱼获掉在护外应在抛出下一竿前捡入鱼护,未入护者,扣罚鱼获重量5公斤。如邻位有捡鱼归己的行动,则视同串鱼行为,取消当事人比赛资格,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
11.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若已入护,挑选最大的一尾鱼捡出不计成绩。
12.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有效鱼获必须经过计量,成绩记录后,运动员必须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裁判员重新计量,一旦签字确认,事后申诉一律无效。
13.免责声明:本次钓鱼比赛活动是非注册、非经营的自发自愿行为,所有活动的发起、联系和组织者都是热心钓友的义务付出,请各位参赛选手慎重考虑,自愿报名;由于本次活动为自愿行为,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相互援助的义务。凡参加报名者比赛者,均视为接受以上免责条款,不再单独签订协议。
14.所有参加比赛运动员扫码“苏康码”,查看“行程码”,填写《防疫安全承诺书》,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垂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