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有关规定,丰县档案馆经过划控鉴定,现决定向社会开放馆藏1569至1995年间形成的档案。 本次向社会开放档案是丰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内容涉及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工业、农业、商业等各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等均可到档案馆查阅开放档案;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持有关管理部门介绍信,经本馆同意后,方可查阅利用。 查档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地址:丰县档案馆(丰县人民路8号老县委院内 ) 电话:0516-89222682 特此公告。
附件:开放档案目录(第一批)
丰县档案馆 2022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