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
你们好!新学期开始,为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丰县交警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新学期护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抑制交通陋习,遵法文明出行。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提高自身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二、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
三、步行时请走人行道,过路口时请走斑马线,不攀越护栏、横(斜)穿马路。
四、学生年满12周岁才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才可骑电动自行车;骑车时请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不要突然猛拐。
五、不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驾乘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要在车行道上等候、招拦出租车。
六、不乘坐非法承租接送学生车辆;不乘坐超员面包车、“黑校车”、拖拉机、低速货车。
七、家长接送学生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要求,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尽量避免在国道、省道上行驶,注意前后左右观察过往车辆。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最后,祝家长和同学们出入平安,阖家欢乐!
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