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奖50万元
为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实现“应奖尽奖、足额发放”,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增加举报渠道,取消部分限制条款,降低奖励门槛,拓宽奖励范围。
《修改单》共分八条。扩大了受理范围,将“信访办通过有奖举报平台、来信、来访接收有奖线索”修改为“举报人可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有奖举报专栏、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生态环境举报电话、关注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来信、来访、领导信箱等方式进行举报”,并增加了“应奖尽奖、足额发放”条款,明确奖励原则。
为让更多市民主动、及时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修改单》降低了奖励门槛。
2020年发布的《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举报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款5000元至10万元的,给予举报人200元至5000元奖励。”
现在根据“应奖尽奖”的要求,具体操作中取消最低罚款5000元才给予举报人奖励的限制条件,奖金限额也有所提高。
《修改单》增加一条:“举报人举报后积极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环境突发事件,对降低环境污染、避免公民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失做出重要贡献的;以及举报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并造成严重后果、长期严重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简化领奖程序,举报奖励通过转账方式发放,举报人领取奖金时提供与姓名一致的银行账号信息即可。
为严格保护举报人利益,负责有奖举报案件登记、受理、调查、审核及奖金发放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将统一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落实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要求,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泄露。
如发现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有奖举报对于纠治环境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等,具有快查速处、精准高效的震慑作用。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徐州,欢迎广大群众及时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绿水青山
美丽徐州
让我们一起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