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及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2年7月2日9:00起 打印网址: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考生登陆(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 7:30 地点:丰县中学(新高中部)操场 地址:丰县南苑路29号(从北门进入) http://218.3.233.8:8181/pehome/penotes/detail/?id=2067(复制此链接到浏览器查看考试地点)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凭《体能测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健康状况承诺报告表》(提前填写完整)(附件1)进入考点,缺一不得进入。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正常测试。 (二)体能测试前3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点,测试开始前未完成签到者作缺考处理。全部测试项目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滞留聚集。 (三)请提前熟悉考点具体方位和交通路线,在选择出行方式时充分考虑考点周边的交通和天气状况,预留充足时间,准时参加测试。如有送考家长,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如下: (一)参加本次体能测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考试当天实时苏康码、行程卡“绿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含纸质报告或电子报告均可),经体温测量低于37.3℃,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二)14天内有丰县以外行程记录的考生,需在本通知发布后自行下载填写《疫情期间信息报备表》(附件2),于2022年7月4日16:00前发至fxfyzzc707@163.com(邮件发送成功确认电话:0516-89151970),在严格落实社区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解除隔离后方可参加本次体能测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疫情防控小组综合研判,具备考试条件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应试人员务必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和选择检测机构,确保在考试当天可持48小时内的检测报告参加考试。 (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保持距离,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五、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阅招聘进程和相关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测试期间如遇全县重大疫情防控活动,测试时间可能顺延,具体以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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