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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 注意啦!注意啦! 一定要看! 正在严查!
为打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自今日起(6月19日) 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持续开展 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从今天起,丰县交警大队将常态化开展检查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同时,交警部门还将严查电动车未上牌、非机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闯禁区的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车骑乘人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电动车是“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最先着地的就是头部,轻者可能脑震荡,重者则威胁到生命安全。当事故发生时,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避免致命伤的出现。
数据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骑乘电动车为了自己的安全请一定正确佩戴头盔! 众所周知,骑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这是交通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自身安全的需要。不要为了应付检查才去佩戴,要牢固树立‘头盔就是保护盾’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在车篮里呢,马上戴!”当看到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时,一名骑电动车的群众,快速从车篮里拿出头盔。在当场被查处的几起未佩戴头盔行为中,头盔随车携带而没有佩戴的市民,占到了半数以上。骑车戴好生命安全头盔,是对自身的负责。只“带”不“戴”,安全依然无保障。
行动中,执勤民警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面对面为骑乘人讲解电动车不戴头盔所带来的严重危害。通过以案释法,提醒群众骑行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安全文明出行。部分未佩戴头盔骑乘人员,在接受处罚和交通民警的宣传教育后,表示今后骑车一定记着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也会提醒告知身边的人。
为了让头盔在关键时刻起到防护作用,执勤民警劝导过程中手把手帮助骑乘人正确佩戴头盔,系好头盔安全卡扣,让头盔在遇到危险时真正发挥作用。“您佩戴头盔的意识非常好,但是一定要将头盔的安全卡扣系牢。”“佩戴安全头盔时,头盔要和头部保持平行,头盔戴好后不能出现左右晃动的情况。”提醒没有系牢头盔卡扣的电动车驾驶人系上卡扣。
据统计 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 处罚不是目的 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才是蜀黍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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